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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/摘自Mirror 新聞)
女人和男人在酒吧認識的。
多年之後,女人想婚了,商量老闆在看板廣告上,
寫上女人的真心話,兩人於是手牽手步入禮堂,
唯一不在計畫之內的,男人與女人並沒有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
婚後女人沒有太多機會到酒吧去,
男人並沒有收起情感,依舊流連忘返在這些地方,
都說過為一棵樹拋棄森林是錯誤的,
於是男人外遇變成家常便飯,
女人再也看不下去,只好在同一家店、
同一個看版上,
這次要掛著「保羅 我要跟你離婚」的訊息。
不曉得多年以前是不是也這樣子的求婚方式,
分開與作夥,一切公諸於世,
將事件鬧得如此大,也算是阻擾女人內心的猶豫不決嗎?
總之,這次是和自己說好,一定要離婚了。
(圖片/摘自Mirror 新聞)
BTW,失婚女人最後的一句話是這樣子勇敢:
「狗狗就歸我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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